熊的传人 山海杂记 2006

我爱那得不到谐音和回声的,在这个世上存在过的一切

2006-12-30

岁末

昨天夜里又做梦回杭州了。梦见父母搬家了,房子的结构变了,家具也换了,一切都陌生得很。回到家还是过客的感觉,很不好受。

记得张爱玲说过,唐诗的成就不是宋词和元曲能比;再微妙的心境,在唐诗里总能找到有共鸣的句子。早晨醒过来的时候,想到的就是孟浩然的一句“渐与骨肉远,转于他人亲”。

不说凄凄惨惨戚戚的了。说点有趣的。那天看『乐府』,看到一首『地驱歌乐辞』:

青青黄黄,雀石颓唐。槌杀野牛,押杀野羊。
驱羊入谷,自羊在前。老女不嫁,蹋地唤天
侧侧力力,念郎无极。枕郎左臂,随郎转侧。
摩捋郎须,看郎颜色。郎不念女,各自努力。

真是大牙都笑掉了。就是不知这句说的是老女自己呢,还是老女的父母大人。不过想到前天电话里,老妈又催终身大事,又笑不出来了。

此时此刻,听听Sting的老歌“So Lonely”,真是别有滋味了:

Now no one's knocked upon my door
For a thousand years or more
All made up and nowhere to go
Welcome to this one man show
Just take a seat they're always free
No surprise no mystery
In this theatre that I call my soul
I always play the starring role
So lonely ...

2006-12-28

吾心不安

“和尚,吾心不安!”
“汝心在何处?来,吾为汝安之!”

毕业在即,即将开始求职。如果不顾自己,只考虑家人,则无论如何应该申请香港的大学教授职位。但是,这意味着接下来的许多年,自己将在一个不喜欢的城市、无甚兴趣的工作上消磨自己的生命和热情。

其实我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当这个世界让自己浑身不舒适的时候,我可以长久的忍耐。我也常常可以屈己随人。有时候自省的时候,想,这样是不是很亏待自己?那么换过来,让别人屈从我,则我也不见得更快乐。我不是能够忽略别人感受的人。

但这都是对于小事而言:我无可无不可,因为它们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工作或者其他的重要决定,则不得不在天平上加重自己感受的份量。但是自己不是很习惯这样做,所以心里就每日的不安。当然还有其他许多零碎的私人的原因,就不在这里说了。

说点别的。

从元旦开始,我打算开始素食,到三月的生日为止。往年我会从春节后到生日,素食一个月。一是因为春节吃多了,可以消消食;二是感谢父母天地的生养之恩。

今年一年,尽管命犯太岁(当然我并不真的很信),大致还是平安过来了。一年里值得感激的人和事有很多,所以就素食长一点时间。

当然一年也并不都是风调雨顺的。不过想来想去,出岔子的几件事,责任都在自己,所以并不需要怨天尤人。

2006-12-27

读书:了凡四训

一直以为『了凡四训』这本薄薄的小书,是处世哲学一类的小聪明,所以在手边很久了,都没有去翻阅它一下。前日无意中打开,随手翻一段,就看了进去,一口气看完。

袁了凡是明代人。他在书中叙述,自己幼时遇到异人,替他算了一生的命运;日后事事皆验准,因此他为人处事就很达观。某日遇到个和尚,问他,“你为何杂念那么少?”了凡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和尚听,说,“我早已知道自己的运了,多想也无用。”和尚说,“以为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原来也只是个凡夫俗子。”了凡问缘故,和尚答道,“你早就知道运了,至今还受运的拘束,岂不是凡夫俗子?”于是了凡就随和尚修行,自此命运改变。

这四篇文章,则是他写了出来,教育儿子的。

尤其是其中第二篇“改过之法”,看了深觉有理。他说改过有三种境界:

  • 一是从事上改:昨日作某恶行,今日争取不再犯该恶行。
  • 二是从理上改:想清楚了作恶的害处,争取不犯。
  • 三是从心上改:从修心做起;起心动念都是正意,自然就无从犯恶起。

2006-12-26

约书亚树的世界

今天同逸屏和佑榕去了Joshua Tree National Park。早上5点起床,6点出发,8点20到达,下午3点45离开。对于这个名声平平的国家公园,我总是有着特别的偏爱。这是今年第二次去这里。

Ryan Mountain还是一样,到顶峰的时候,四面八方尽收眼底,气象开阔。

很痛惜的发现,Barker Dam的小湖已经快干涸了,湖水很脏,黑漆漆的;过去那种秀美清亮的感觉,完全没有了。

Keys View的可见度非常高,远处的Salton Sea湖面清晰可见;上次都没有意识到那里有个湖。

这次终于找到了Hidden Valley;以前几次都是过其门而不得入。

Cap Rock,终于知道它为什么叫Cap Rock:原来是顶端的那块搁着的石头。有人在那里攀岩。和佑榕试着爬了一点,脚开始发软,就很有自知之明的退了回来。

2006-12-25

“回归”的含义

圣诞日的下午,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手边正好有一部Pedro Almodóvar早期的『The Flower of My Secret』,就看起了片子。

很惊讶的发现,他的新片『The Volver / 回归』的故事,在『The Flower of My Secret』中已经作为一部小说的情节出现了。并且,两部片子都有回农村老家的场景,惊人的相似,尤其是那扇门。很怀疑用的就同一个拍摄地点。

1995年的『The Flower of My Secret』,时隔11年后的『The Volver』遥相呼应。影片的名称“回归”,是不是有双重的含义呢?Almodóvar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2006-12-23

猛犸湖:回家

凌晨起床往回赶。路上路过小镇Lone Pine,那里有美国本土(不包括阿拉斯加)的最高峰Mount Whitney。来的时候也路过,已经是夜里,看不大清楚。这次倒是看清楚了,不过那里的地面海拔很高,所以看见Mt. Whitney的时候,觉得它矮矮的,和杭州的宝石山也差不了多少,心里很有些失望。就开始担心,看见珠穆朗玛峰会不会也是这么失望。

回到洛杉机,老包继续往南开回San Diego,我和毛毛就去三河吃鱼片粥。毛毛昨日早上起来就闹着要喝粥。不过Bishop偏僻小镇,哪里去找中餐馆?中餐馆也未必有粥。今日终于如愿。热热的粥喝下去,真是浑身舒服。

顺便推荐一首歌。The Verve的“Bittersweet Symphany”。在去Mammoth Lake的路上从广播里听到。那样华丽,又略带点自伤,很符合小资情调。

Well I never pray, But tonight I'm on my knees, yeah. I need to hear some sounds that recognise the pain in me, yeah. I let the melody shine, let it cleanze my mind, I feel free now. But the airwaves are clean and there's nobody singing to me now.

其实,歌中所表达的,离目前的我已经颇远了。但那种心境,刻骨铭心。Bye bye yesterday。

2006-12-22

猛犸湖:第二日

早上起来,毛毛还是感觉不舒服,但是撑着也要和我们一起上山了。

今天的滑雪场,明显比昨天拥挤。大约是圣诞节前来度假的,陆续到达了不少。昨天下了一夜的雪,今天积雪又厚了许多,松松的,本来以为滑起来会更舒服,结果一只雪橇常常陷进雪堆里,另一只还在前行,然后就PIA一跤。摔在厚厚的雪里倒是不痛,不过站起来真是不容易,雪橇在坡上,手使劲一撑,它们就往下滑,结果人又一屁股坐回去……每次摔倒站起,都要累出一身臭汗。这一天大约摔了十几二十跤。

晚上还是回“Bill's”烧烤;今天改吃猪排。

2006-12-21

猛犸湖:第一日

早上醒来,毛毛还是热度未褪。我跟老包只好把他扔在旅馆里。从Bishop赶到Mammoth Lake的滑雪场,大约40分钟左右。途中经过一家体育用品商店Value Sports,租了滑雪工具。

到滑雪场的时候,空空的,人不多。我在绿道、蓝道滑了几次,渐渐的找回了滑雪的感觉。在老包的激将下,一鼓勇气就上了黑道。到顶上才知道峰有多高、坡有多陡、路有多险,生命有多可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滑了下来,不过狠下决心,菜鸟就菜鸟,今年是绝对不再上黑道了。留待来年吧。但是从山顶望下来,近处是森林,远处是Mammoth湖,景色极佳;低处看起来,感觉就不如,所以这么冒失一次,倒也是值得。

下午的时候,太阳被云遮住,天气越来越冷,居然飘起了雪花。过了会儿,雪花打在脸上开始生疼,仔细一看,居然是雪夹小冰雹了。不过已经付了今天的滑雪费,退也退不掉,索性不管,继续滑。雪越来越大,十米之外就是雾朦朦看不清了。看不清就不知道害怕,滑得反而更顺畅起来。滑过留下的痕迹,一眨眼就被抹去了,望出去白茫茫的一片,真干净。

四点滑雪场关门,来到车边,车已经陷在雪里了。直接开下去肯定不行,山路又窄又滑。幸好老包事先买了雪链,但是两个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装,摸索了半天,终于装了上去,在天黑前赶下了山。

去旅馆接上半死不活的毛毛,还去昨天的烧烤店,大吃了一顿血淋淋的牛排。

2006-12-20

猛犸湖:上路

约了毛毛和老包一起去加州东北的Mammoth Lake滑雪。

中午时分,老包从San Diego赶到洛杉机,三个人一起去清真马家馆吃了午饭,然后就上路,晚上六点左右来到小镇Bishop。

先到预先定好的旅馆登记,然后去一家叫“Bill's”的烧烤店大啃了一顿牛骨。

回到旅馆,毛毛就很不幸的开始发烧了。早早睡下。

2006-12-18

两篇文章

昨夜在网上搜检一篇文章,链接到一个中文网站,然后电脑就中毒了。杀了很久也没杀掉,估计只好重新格式化了。整理文件的时候,看见从前收藏的这两篇文章,舍不得丢掉,拿出来共享吧。

一篇是孙犁的“亡人逸事”。我个人觉得,比起同一类的悼亡文章来,像苏东坡的“江城子”、沈三白的『浮生六记』、朱自清的“背影”、白先勇的“树犹如此”、胡适的“母亲”,这篇“亡人逸事”要更好些。那种欲说还休的意味悠悠不尽,读过去心里很难受。人到晚年才会有这样苍劲的笔调。

另外一篇,是Beat Generation的灵魂人物Neal Cassady的一封书信,1947年3月7日写给Jack Kerouac的。信中是Neal这个浪子向朋友夸耀他在旅途中诱奸几个女孩的经历。这封信被Kerouac称为“The great sex letter”。

初读这封信的时候,对Neal的印象非常不好。不过我对于Neal的看法,则向来是很矛盾的。

Neal很小就成了街头孤儿,坑蒙拐骗样样都会;据说他还从事卖淫。众多这样的孤儿,为了求生存,会养成冷漠、自私、精于算计、善于表演的性子;但Neal没有。他始终保持了为人的真诚,一种carefree、万事不在乎的生活态度,但并不自私自利。出污泥而不染,这样想想,对于他的其余弱点,也就释然,不去苛求了。

记得Kerouac在他的『On the Road』中提到一件事,说某次Neal开车,被警察拦下来当场罚款;但Neal没有钱,警察就要拘留他;结果Kerouac的姨妈代付了。Neal对老太太说,等他有钱就还,但大家都没有怎么指望。数年后,Neal想起来,居然真的把钱还给了老太太。这件小事,可以说是典型的Neal。

Neal一生极度贪恋女色,偶尔还和男性有瓜葛。比如大诗人Allen Ginsberg,临终前的诗歌“Death & Fame”,其中有一句:

So there be gossip from loves of 1948,
ghost of Neal Cassady
commingling with flesh and youthful blood of 1997

Neal亡故许多年后,Ginsberg在死前依然对他念念不忘。可见一斑。把Neal放到红楼梦里,大概就是贾宝玉、薛蟠、柳湘莲的混合体了。

2006-12-15

举棋不定

新年将至,打算给自己的blog换个新样子。设计了两个方案,一个浓艳一点,一个素净一点。有点想不好,到底使用哪个。

[方案A] 大吉大利型。采用最喜气的红色,并且放了个时来运转、转生风水的轮子。

[方案B] 跟现在的是同一风格,有一点古板,但干干净净的,比较耐看。

2006-12-11

馋的境界

昨天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提到以前某个同学买了一包枸杞子,打算进补身体的,结果被人当葡萄干吃了个精光。偷吃的自然就鼻血长流了。我依稀记得这是毛毛干的丑事,不过毛毛死不承认。如果不是毛毛,那一定就是另一个馋鬼了。

这另一个馋鬼在大学的时候,每日下午跑到卖金华馅饼的小贩那里,问,“馅饼好吃不好吃?”小贩就会给他一个尝尝。总是去,小贩就认得他了,抱怨说,“你昨日不是尝过了么?”该馋鬼回答说,“昨日的馅饼是尝过了,不知道今日的这炉好吃不好吃?”

后来还嫌每日白吃一个太少,硬把我拉过去,让我也问一句,“今日的馅饼好吃不好吃?”拿到馅饼以后,只准小小的咬一口,必须说,“一点也不好吃。”然后把“不好吃”的馅饼扔给他,他自然勉为其难的将其消灭。

2006-12-10

金刚经和耶稣

释迦牟尼在『金刚经』中说的一段话: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

释迦牟尼去世是公元前485年。500年后,公元15年,正好契合耶稣传教的年代。1894年,俄罗斯人Nicholas Notovich写了一本叫『The unknown life of Jesus Christ』,大意是讲,耶稣开始传道前的数年间的经历,圣经中没有记载,实际上耶稣乃是去了印度学佛和学禅。书中列出了大量的证据。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金刚经』里提到的500年后这个“第一希有”的修持者,也许并不是虚指,而是一个准确的预言,预言了耶稣会到印度学佛(学佛自然免不了要读『金刚经』),然后回到犹太人中传道。除了耶稣,那个年代又有谁称得上“第一稀有”?

耶稣所传的道,跟佛教的教义其实颇为相似。为了让当时的犹太人容易接受,将佛教的教义和犹太教结合,这是合理的做法,也符合佛教的精神。

2006-12-09

电影:灰熊人

早晨醒来,冲一杯热腾腾的龙井茶,然后就开始看这部慕名已久的纪录片:『Grizzly Man』(灰熊人)。主人公Timothy Treadwell,阿拉斯加的灰熊保护者,最终被他热爱的灰熊吃掉。

十三个夏天,Tim都会孤身进入灰熊的栖息地,不带任何武器防身,独自生活数个月。他一共拍摄了近100个小时的录像,主要是对灰熊的近距离接触,但也有一些他个人的镜头:情绪发作时的愤怒、沮丧,孤独时的自嘲,近乎疯癫的自言自语……也许Tim并没有意识到,他记录下了如此真实和丰富的自己。

Werner Herzog从这100个钟头的浩瀚中精心选取镜头,再配上对家人、朋友的采访,组织出了这部影片。看完之后,不得不感叹,真是大师手笔。

许多人并不能理解Tim。有人认为他这样做,实际上是侵犯了灰熊的自然生态;也有人认为他疯狂,死于灰熊是必然结果,是他自找的。甚至他死后,还有许多人写信来诅咒他。

Tim出身于Long Island的普通家庭。他是个乖乖学生,因为跳水出色拿到了大学的奖学金;入大学后沉溺于吸毒、酗酒,很快背部受伤,失去了奖学金,退学回家,就此沉沦。所以Tim在片中说,灰熊是他的“救主”,把他拉出了黑暗的深渊。

这也许可以解释他的热情。但Tim仍旧是个谜。有一个有趣的细节:Tim一直对人声称自己是来自澳大利亚的孤儿;他甚至从地图上找了个小镇,让谎言更可信。

片子把人物挖掘得如此深,但又没有记者们的那种探奇猎趣的冷漠,真是挺不容易的。

2006-12-08

花儿都到哪儿去了

其实喜欢Pete Seeger的音乐很久了。不过最近Bruce Springsteen出的『We Shall Overcome』专辑向Seeger致敬了一把,于是我又翻出许多Seeger的经典来听。从前百听没有厌,如今更是越听越爱。

Seeger以反战民谣出名。不过在我看来,那么清新优美的旋律,配上反战的歌词真是有些可惜。就像那首“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歌名神秘浪漫,完全可以写成像“Scarborough Fair”一类的,可最后还是成了悼念死亡战士。也许我太小资了。好像当年看完鲁迅的文章“社戏”,心里想,这样的文笔浪费在针砭时弊的杂文上,真是太可惜了。

所以Seeger的歌让Bruce Springsteen来唱,就十全十美了。Springsteen唱腔苍凉,吐字又含糊,压根听不清他唱什么;歌的意境,就完全可以根据旋律来自由想象了。

Pete Seeger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四首,两首是Bruce Springsteen所唱,另两首则是Joan Baez所唱。听听YouTube提供的现场video吧。

其实Seeger自己歌也唱得很好。但我总是觉得他处理的实在过于单薄。不过他现场的演唱,有观众的回应,则非常的有气氛。比如这首“Bring 'em home”(现场演唱的video),就比Bruce Springsteen的版本要好些。

比较有意思的是,晚年的Seeger全心致力于写歌给孩子们。不知这种转变,他内心是如何想的。

2006-12-07

朱元璋的善面

据说明太祖朱元璋请人给自己画像的时候,无论画得怎么逼真,老皇帝总是不满意,直到有个聪明的家伙,把他画得慈眉善目的,太祖才微笑点头。由此可以推测,老朱的真面目一定是很凶恶的。

若是看了吴晗的『朱元璋传』,一定也会留下“朱元璋凶恶”的印象:满篇都是他酷刑诛杀犯罪官吏、大肆屠灭开国功臣的描述。但吴晗忽略的是时代的大背景。

许多人的印象里,元末天下大乱的原因,乃是民族矛盾。但实际上,民族矛盾是起义军的宣传口号,并不是元朝倾覆的主要原因;真正的原因,乃是元末吏治的极度败坏。后来朱元璋得了天下以后,自己写文章,里面不得不承认说,自己的祖先其实也享受了蒙古人统治下的太平岁月;可见吏治若清明,民族矛盾并不激化。

朱元璋面临的是一个腐败的局面,新王朝的基业奠定,在于他能否扭转这个局面,这是一。第二,他于农民的苦难有深切的体会,反过来,对于贪官污吏则有深切的痛恨;这是感情上的因素。因此他对于吏治痛加整顿、大肆诛杀。在那个民和官吏利益对立的年代,对官吏严,就是对百姓善,对官吏仁慈,则百姓必受其害。吴晗对于此视而不见,把朱元璋描述成一个心理变态的残暴者,是欠公允的。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讲,吴晗所持的乃是统治阶级的立场。

我对于朱元璋,倒是很有一种亲切感。有两件小事,很能体现他亲切的一面。一是他问孙子(也就是后来的明仁宗),“尧、汤时水旱,百姓奚恃?”仁宗回答说,“恃圣人有恤民之政。”朱元璋听了非常高兴,夸奖说,“孙有君人之识矣。”这是祖父对子孙的教育,也是他自己的施政纲领。他是农民出身,经历过天灾人祸、家破人亡,所以现在成了天下的统治者,他要成为百姓的依靠。

另一件,是当时的神童解缙,少年成名得志,二十出头已经是朱元璋身边的近臣了,深得老皇帝的欣赏和信任。不过年轻气盛,难免傲慢和得罪人。所以朱元璋让解缙的父亲把他领回家去,说,“大器晚成”,让他好好读书,十年后再来。这是长者对年轻人才的保护和培养。十几年后解缙能够称为明成祖一朝的重要大臣,实在应该归功于朱元璋。

2006-12-05

中国人的小聪明

在国内的时候有坐公车、听别人聊天的习惯。也许是国人习惯拥挤了,所以在大庭广众的人群里,常常会肆无忌惮地谈论极为隐私的事情,仿佛是在自家禁室里一样。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听着,几年下来,也听到了不少有趣的段子。

出国以后,许多年没机会经营这癖好了。今天在校园里,听到走在前面的两个学生用中文在讲话。大约是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借钱,另一个说,“我自己是没有钱。不过我的某某朋友那里,我可以去帮你借一些。”缺钱的就连声感谢。

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在『存稿』里提到她的一篇少年习作『摩登红楼梦』中的一个情节,讲贾琏欠了风流债,向贾珍借;“贾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钱给他,怕他赖债,托词是向朋友处转借来的。”

不知道前面这两个人是不是看过这篇文章。我当时一边想,一边忍不住就笑出声来。他们回头看我,我面无表情的加快脚步,越过他们而去。

2006-12-03

马拉松:过半程

今天早上完成了14英里(22.4公里)的训练,终于越过了马拉松全程的一半。

几个月的坚持训练,看来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一口气跑完了7英里,休息了三、四分钟,吃了一根energy bar,喝了半瓶佳得乐运动饮料;因为腿有些僵硬,做了一下拉伸运动,然后就转身,马不停蹄的跑回了起点。也没觉得特别辛苦。累自然是免不了的。

今天跑步的伙伴是个白人小女生。一段时间的马拉松跑下来,再也不敢小看女生了。美国的许多小姑娘,腿比我长,体力也比我强,跟她们一起跑,常常是很大的挑战。

2006-12-02

电影:陆上行舟

德国导演Werner Herzog是我始终以来非常敬仰的一个人。他的纪录片、电影,总是需要很有耐心,才能细细品味完而不打瞌睡,但事后回想起来,却又是念念不忘。实际上,你都很难区分,他的哪部片子是电影,哪部是纪录片。

昨天夜里看了他在1982年拍摄的『Fitzcarraldo』(陆上行舟)。故事大意是讲亚美逊森林里的一个名叫Fitzcarraldo的白人,先是为了造一条横跨安第斯山脉、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铁路而破产(铁路最终也没有完成),后来又希望在雨林深处建一座歌剧院。为了筹集资金,他购买了一片无路可达的橡胶林,开了一艘大船去开采;为了前进,在土著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甚至把整艘的船拖过了一处山顶。

拍摄过程中,Herzog拒绝使用模型,而是真的把一艘大船拖过了山顶。他也拒绝在文明所达之地拍摄,而是进入了雨林深处(片中有一个四处眺望的镜头,不在雨林深处是拍摄不到的);作为代价,他的男主角得了热带病,在片子拍到一半时退出,Herzog不得不全部重拍。他回到德国寻求追加投资时,别人劝他,放弃这个项目算了,他回答说,“除非我死。”

这个长相很有些古怪的Fitzcarraldo,他的一条筋的热情,单纯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是看着片子,你就完全被说服了。Fitzcarraldo的最终扮演者Klaus Kinski是Herzog幼年的邻居,也是一个性格极其独特的人。后来Herzog还专门拍了一部关于Kinski的记录片,叫『My Best Friend』。

大船行进着,密密的丛林里传来猎头族的战鼓声,船员们心惊胆战,而Fitzcarraldo却放起了他心爱的歌剧,歌声在河面上回荡飘扬……这是一个会长久萦绕在你脑海中的镜头。

向Fitzcarraldo,以及Herzog,这些追求梦想而不计代价的人致敬。

2006-12-01

世界爱滋日

十二月一日,世界爱滋日(World AIDS Day)。让我们为不幸的人们祈福。And, safe sex always。

两个观念误区:

一、如果已经是hiv+,就不需要protection。

实际上,hiv病毒变种多样,交叉传染对于病毒的控制会带来致命的危害。更何况会危害他人。

二、现代医学技术下,即使是hiv+,也可以健康存活10几、20几年的,而10几、20几年后,爱滋应该不再是不治之症了。

去年我阅读一个hiv+者的blog。每一次感冒,他就怕得要命,认为是病毒失控了;医生不得不安慰他,即使是一个hiv-的人也会得感冒。

如果你看到许多hiv+的人健康快乐,我想那是他们的一种战斗姿态。否则还能怎么样?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心理不时刻承受着病毒的阴影,更不意味着hiv已经不再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