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生命化作那朵莲花 功名利禄全抛下

陪老板度假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两个月前,老板问,他们家族的年度聚会,我要不要参加?看我讶异的表情,解释说:你无家无口,孤苦伶仃的……

当时父母还在美国,当时的计划是他们到年底才会离开。所以我就推辞说,父母在,不远游。

本来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惜,爱拍马屁的我,又装出万分遗憾的样子,沉痛的补充说,"您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想参加您的家庭聚会啊。真是太可惜了,我父母在堂。"

哪知世事变幻,父母提前回国了。老板知道后,兴冲冲的对我说,"太好啦,这样你就可以如愿来参加我的家庭聚会了。"我面上表现出一脸兴奋,肚子里拼命找借口。可惜,我这个脑袋虽然不算笨,但急智却是向来没有的。

结果就是,上周五下班,我乖乖跟着老板,进山跟他的叔伯姨婶欢度周末去了。

老板一家的聚会,是半年前就计划好的。大森林里有山有水,他们一家定下了好几个大的营地,每个营地都可以搭三四个帐篷。他们度假的方式,差不多就是把家里整个的厨房都搬过去了,包括煤气炉、大锅小锅、咖啡壶、烧烤工具、盆碗刀叉,样样俱全。然后还有十几个巨大的保温箱,一半装冰块,一半就是各种各样的食物。参加聚会的老老小小,所以一天也就是散步一样的去走个把钟头,其它时间都是在营地坐着聊天、看书。

我一方面觉得难得的假期,就这么坐着浪费过去,实在太可惜了,应该去没有去过的地方观光。但另外一方面,这么随意、懒散的度假,真是舒服极了。有空就陪一群三到五岁的小孩玩沙,看他们都是一屁股就倒在地上,打滚爬行,父母在一边看着,也不干涉,很快一个个都是满头满脸浑身泥巴了。我说,要是我家老娘在场,一定早就受不了了。老板的连襟、一个又高又胖的美国汉子反问我,那你小时候做什么都被你妈喝止,你当时是什么感受?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有过愤怒或者不满,当时就觉得听话是天经地义的,淘气着了是赚了,没淘气着就认了。这个胖子又跟我说,不就是洗几件衣服么?我想也是。为什么老妈当时把洗几件衣服看得比我的快乐要重要?嗯,很愤怒了。

夜里生篝火,山里的天气很冷,大家都缩在火堆边。饭吃好了,我要去梳洗刷牙,被几个大婶叫住,说大家要做S'more吃。我问什么是S'more?大家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从来没吃过S'more?然后一个个争着要为我做生平第一个S'more。原来就是一种松松的棉糖Marshmallow,固定在长叉子上,在火里烤到半融的状态,然后用两片苏打饼干夹住。哦,苏打饼干中间还放一片巧克力,在糖的热度下,巧克力也办融化,然后吃下去。我吃了一个,除了甜,毫无吸引力。但看着一双双期望的眼睛,不得不装着很惊讶的样子,叫,“啊!太好吃了!”。马上又是一个递过来,吃下去又来一个……看着大叔大婶满脸美利坚的自豪,我不得不吞吞吐吐的说,“It's good, but it's not that good.”

八点多,有孩子的就去睡觉了,其它的人坐到九点多,也陆续回帐篷去了。我说我还要再坐一会。一个人在噼噼啪啪的火炉旁,iPod deck里面放着断断续续的爵士乐,抬起头,高高的松树顶端隐在黑暗里,然后是密密麻麻的星星。就这么坐着,什么也不想,一直坐到火焰燃尽熄灭。

第二天给一群小孩讲故事。想给他们开讲『一千零一夜』的,问他们的父母,父母们听说是阿拉伯的,就要我先讲一个给他们听听。我就讲第一个,国王发现老婆通奸,把老婆处死,然后就每天娶一个处女,第二天一早处死……看着面前一双双不可思议的眼睛,我说,“哦,也许这个不适合小孩。”然后就想,小时候老爸不就这么讲给我听的么,似乎也没怎么伤害我幼小纯真的心灵。

最后给他们讲列那狐的故事。本来想提前一点回洛杉机的,一群小孩联合起来把我的鞋给藏了,不让走。只好跟他们讨价还价,再给他们讲两个。讲完之后,小孩子们倒也守信用,把我的鞋子从一棵大树后面给提了回来。

读书:黄金之城

『Cities of Gold - A Journey Across the American Southwest in Pursuit of Coronado』,作者:Douglas Preston。

叙述是这样开始的。作者小时候住在祖母的家里,祖母用一大幅绘有美国地图的地毯铺垫了整个的居所,而马桶正对着的,就是美国大西南。由此,东部长大的作者自幼就对这片粗旷荒凉的土地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这部书只看了一页,看了这个开头,我就知道作者是一个很会讲述故事的人。这一定是一部非常有趣的游记。后来证明,事实确实如此。

西班牙人有一个古老的历史传说,在摩尔人征服西班牙时,有七个牧师带着基督教的圣物出逃(摩尔人是穆斯林),来到美洲,建立了七个满是黄金的城市。而印第安人关于黄金的叙述,更使七个黄金之城充满了诱惑力。十六世纪中,在墨西哥总督的支助下,Coronado从墨西哥出发,开始向北进入今日的美国西南部,寻找传说中的黄金之城。这是美国大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探险考察。

数个世纪以后,在纽约有着一份高薪工作的白领Douglas Preston,也就是本书的作者,某一日突然觉得自己当前的工作和生活是如此的乏味和无意义,于是他毅然辞去工作,来到新墨西哥州,开始筹划一次探险旅程:沿着当年Coronado的路线走一次。

除了城市生、城市长的作者之外,同行的还有一个坏脾气、无法无天的艺术家Walter,以及做过牢、爱吹牛、号称驯马专家、其实一窍不通的墨西哥人Eusebio。

在历经艰险困苦、完成探险之后,作者说:

But even as I write this, nine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trip, I can close my eyes and see - as if I had recorded it on video - every single step we took, every inch of country, every hill and mountain, every spring we drank at. The heat, the mesquite, the lack of any trail, the quicksand, the foul water, the freezing nights, the endless work - every step of the way had been won only at great cost. I was starting to feel alive in a way I'd never felt before.

作者显然是在煽情了。然而奇怪的是,我却深深的相信他所经历的哪种Feel Alive的感觉,深深的觉得羡慕。

今天是公司庆祝Beta Launch的Party,在Hollywood的一家半保龄球场、半酒吧的店里举行。我坐在角落的沙发上,耳边满是保龄球滚动、撞击的声音和同事们的欢呼,渐渐的,就听不见杂音,完全融入到作者的叙述中去了。

读书:雷雨云

这几天看完了一本考古探险类的小说『Thunderhead』,作者Douglas Preston和Lincoln Child。

年轻的考古学家Nora收到一封16年前的信,是她失踪多年、生死不明的父亲写的,里面提到发现了满是黄金的印第安古城遗址。出于考古学家的热情,以及对父亲下落的关切,Nora决心出发寻找黄金古城。

她手里有的,就是父亲信里提到的一些线索,以及卫星图片里显示出来的古道痕迹……

故事的结尾,一群人在峡谷的深处发现了古城Anasazi,但没有黄金,有的是比黄金更贵重的无数陶器,上面有记载历史的印第安文字。我倒是颇喜欢这个结果。西班牙教士一把火烧光了玛雅文字,但我始终希望,哪一天美洲也发现一个“敦煌”,里面不仅有印第安人的历史,也有史前文明、Atlantis的记载……

实在是一部烂书,纯粹的畅销小说的套路。不过还是看得津津有味的,因为故事虽然老套,但作者对历史事实和考古细节,还是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的。并且他们探险的区域,亦是我去过数次的美国大西部,荒凉而神秘,因此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最不满的是情节:为什么探险小说非要有那么多阴谋、恐怖?哪天我一定要来写一个轻松有趣的探险考古故事。

去年的电影『National Treasure 2』,主题也是寻找印第安古城。电影的结尾是找到了古城,城池乃是黄金所筑。一个颇有趣的细节,是城门上居然是汉字。其实关于印第安文明和中华文明的联系,也是一个热门的话题。